《欧盟印太合作战略》解析(二):欧盟将致力于促进与印太伙伴在所有层面的连接 - 印太纵览


29/10/2021 -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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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可持续性和包容性的繁荣问题,声明指出,“新冠病毒大流行考验了社会、经济和供应链的复原力。欧盟和印太地区需要合作以‘重建美好’(build back better)。定于2021年11月25至26日举行的第13届亚欧首脑会议将旨在以绿色和可持续的方式推动经济复苏。它将得到20国集团层面的多边合作的支持,并由与20国集团区域伙伴的双边宏观经济对话加以补充。欧盟还将寻求与印度尼西亚和东盟和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等伙伴就宏观经济问题开展交流。”

欧盟将解决供应链中的战略依赖性

就具有韧性和多样化的价值链问题,声明称,“具有韧性的价值链对经济复苏至关重要。欧盟将与印太地区的伙伴合作,通过加强贸易关系并使之多样化,执行现有的贸易协定,完成正在进行的贸易谈判,并在战略领域发展合作,包括解决供应链中的战略依赖性,来加强价值链的建设。”声明提到,“以半导体为例,欧盟将与日本、韩国和台湾等伙伴进行合作。欧盟还将与合作伙伴合作,加强保护国际贸易的规则,以防止不公平贸易的做法,如工业补贴、经济胁迫、强制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盗窃。”

声明表示,“体面工作的不足和对基本劳工权利的侵犯将需要得到解决,以使供应链更加可持续和负责任。作为负责任的商业行为的倡导者,欧盟将致力于创建一个支持环境、人权和劳工权利、尽职调查和最佳做法的临界质量国家群。双边和多边努力将伴随着欧盟在《欧洲绿色新政》下的倡议,以确保负责任的商业行为,并支持打击毁林和生物多样性的损失。欧盟还将继续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融入区域和全球价值链。”

合作维护和确保海上安全和航行自由将是至关重要的

声明续指,“为了减少贸易的技术壁垒,欧盟将与志同道合的印太伙伴在标准制定和其他监管优先事项上合作,遵守世贸组织的原则。欧盟还将在支持绿色和数字转型的领域启动监管合作,例如,欧盟和印度在2021年5月同意这样做。”声明强调,“鉴于运输部门在确保具有韧性的供应链和促进绿色社会经济复苏方面的根本作用,欧盟的一个关键目标将是确保印太地区的运输系统对未来危机的复原力。根据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合作维护和确保海上安全和航行自由将是至关重要的。”

就欧盟贸易关系的基石,声明表示,“欧盟致力于与印太地区的伙伴进一步接触开放、可持续和基于规则的贸易,包括建立对世贸组织现代化的支持。”欧盟指出,“将特别注意实施和执行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越南的全面贸易协定和与太平洋国家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以及欧盟与新加坡和越南的投资保护协定,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生效。”声明称,“在批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方面取得进展符合欧盟和中国的共同利益,关于该协定的谈判已于2020年底结束。”

欧盟还将继续与台湾建立深入的贸易和投资关系

声明补充说,“欧盟将致力于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缔结贸易协定,继续努力与印度尼西亚达成协议,并与东非共同体达成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声明提及,“2021年5月,欧盟和印度同意恢复贸易谈判,并就一项单独的投资保护协议和地理标志协议启动谈判。”声明强调,“一旦达成,这些协议将大大加强欧盟和印度的贸易和投资关系。欧盟还将继续与没有贸易和投资协定的伙伴,如台湾,建立深入的贸易和投资关系。此外,欧盟仍然有兴趣与东盟及其成员国进一步接触,包括一旦条件成熟,可能恢复与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的贸易谈判,并最终谈判达成一项区域对区域的贸易协定。”

声明提出,“一些印太国家受益于欧盟的普惠制(GSP)关税优惠,为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便利。该地区的最不发达国家受益于免关税、免配额的‘除武器之外的一切安排’。”声明补充说,“而巴基斯坦、菲律宾和斯里兰卡则受益于(欧盟)可持续发展和善治的激励安排(普惠制+)。这些文书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尊重人权和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和改善治理作出了巨大贡献。”就绿色转型问题,声明表示,“欧盟在印太地区的行动是基于一项长期计划,即与合作伙伴合作,对抗、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并应对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污染和其他形式的环境退化。这将通过解决这些现象的驱动因素和转向一个更加循环的经济来实现。”

声明补充说,“作为该战略的一部分,欧盟将与志同道合的伙伴缔结绿色联盟,这些伙伴已经签署了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目标和其他雄心勃勃的气候和环境目标。第一个这样的联盟是在2021年5月与日本达成的。”声明续称,“欧盟还将与其他伙伴建立绿色伙伴关系:继续利用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来分享最佳做法,并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在方法和工具方面寻求共同点。”声明表示,“欧盟将与最大的(碳)排放国或区域组织接触,它们可以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全球绿色转型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声明称,“继续在双边和多边活动以及国际论坛中优先考虑从煤炭过渡,包括停止新的煤炭投资,逐步淘汰有增无减的燃煤发电和采煤,并与印太地区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公正的过渡。”

欧盟将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陆地和海洋中的退化生态系统

声明补充说,“欧盟将加强与印太地区的合作,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陆地和海洋中的退化生态系统。这将包括与主要合作伙伴合作,制定雄心勃勃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合作创造条件,建立更多的循环生产模式,在欧盟和该地区之间建立更有弹性的供应链,以及更负责任的资源开采,促进无毁林的供应链。”声明提出,“继续促进加强区域和全球行动以解决塑料污染问题,特别是通过与东盟、日本和中国合作;继续就印太地区的环境问题进行高级别对话和其他形式的接触,特别是与东盟、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南非和其他感兴趣的伙伴进行对话。”

声明指,“‘邻国、发展和国际合作工具’(NDICI)--‘全球欧洲’,已将侧重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的支出目标提高到30%。(欧盟)‘地平线欧洲’研究计划的约35%也将专门用于气候行动,为欧盟和印度洋的合作伙伴提供重要的合作机会,以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另在针对清洁能源和运输问题方面,声明说,“在这一领域,欧盟打算重点关注:调动能源对话、伙伴关系和金融工具,促进可持续、安全和可负担的能源;优先考虑向非碳化、综合能源系统的公正过渡,考虑并减轻对较脆弱国家和地区的影响。”

声明补充说,“继续与印度-太平洋伙伴在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包括将可再生氢作为优先领域,以实现更快、更便宜和更有效的能源转型;在《全球气候与能源市长公约》下加强合作,重点关注城市作为气候行动和清洁能源转型的驱动力,以使印太地区的签约城市数量增加一倍(到2023年接近300个城市)。”声明指,“实施其可持续和智能交通战略,与印度-太平洋伙伴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和国际海事组织一起解决去碳化和数字化的问题;继续与几个印度-太平洋经济体就运输数字化以及铁路部门进行接触,特别是在部署欧洲铁路交通管理系统方面。”

欧盟将采取行动加强印太地区的海洋治理

针对海洋治理问题,声明表示,“欧盟将采取行动加强印太地区的海洋治理,充分遵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要目标是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声明称,“通过其在印太地区的各种可持续渔业伙伴关系协议,及其关于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的对话和工作组,欧盟将继续支持印太地区的合作伙伴实现渔业管理和控制系统的改革。这将改善渔业合规性,并有助于整个地区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管理。”

声明谈到,“作为印太地区海产品的最大出口市场,欧盟是多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的积极成员,这些组织在渔业资源的可持续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声明称,“欧盟还打算成为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的成员。欧盟将继续努力提高这些机构的绩效,并与印太地区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中志同道合的伙伴合作,支持他们提供可持续的渔业。”此外,欧盟还承诺,“帮助促成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就指定南大洋的三个新的海洋保护区达成协议;通过建立国际海洋数据网络和区域海洋预报系统,建立更好的海洋管理能力。”

欧盟承诺,“继续与印太地区接触,以促进更好的区域海洋治理、预防污染和海洋保护,特别是通过支持实施相关的区域海洋公约和行动计划;将通过欧盟-东南亚结对项目等举措,确保海洋保护区的有效管理;继续与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日本、新西兰就海洋事务和渔业进行高级别对话,并与中国建立‘海洋伙伴关系’;继续发挥作为全球海洋安全提供者的关键作用;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标准,促进渔民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欧盟将寻求加强其在印太地区的国际数字伙伴关系

针对数字化管理和伙伴关系问题,声明表示,“根据《2030年数字指南针:欧洲数字十年之路》,欧盟将寻求加强其在印太地区的国际数字伙伴关系,并建立新的伙伴关系。这些伙伴关系旨在加强与合作伙伴在基础设施、商业和公共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技能发展方面的技术、政策和研究合作,同时也为了促进数字贸易。”声明指,“它们将使欧盟和志同道合的伙伴能够确保根据民主原则和基本权利制定新兴技术的标准,包括在人工智能等领域。它们将以一个工具箱为基础,利用监管合作、能力建设和技能,以及对国际合作和研究伙伴关系的投资。”

声明补充说,“在最先进的情况下,欧盟将寻求通过与印太地区志同道合的伙伴谈判达成的数字伙伴关系协议来正式确定这种伙伴关系。”声明称,“这些协议将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关系,在民主原则和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加强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标准的合作和互操作性,建立更有弹性的技术供应链,支持基于价值观的创新,促进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商业机会。它们将使数据治理、可信流动和基于数据的创新方面的合作得到深化。”声明指,“它们将补充世贸组织内正在进行的关于电子商务的谈判,涉及与数字贸易便利化有关的具体问题。在初始阶段,欧盟建议探索与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启动谈判。”

欧盟在考虑提出一个欧盟-东盟方法,涵盖数字连接、科研、技术和创新投资

声明提及,“欧盟和印度之间的数字伙伴关系在2021年5月得到加强,双方达成协议,深化在新兴技术方面的合作,从人工智能到高性能计算,从量子技术到安全的5G技术和公共部门数字化。在未来几年,欧盟将通过支持《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加强与东盟的合作。欧盟正在考虑提出一个欧盟-东盟的方法,涵盖数字连接和科学、研究、技术和创新投资。”声明表示,“欧盟还将继续参与印太地区的工作,促进数据保护制度之间的融合,以确保数据在该地区内部和外部,包括与欧盟的安全和自由流动。这包括积极与主要合作伙伴接触,以达成‘充分性结论’,即满足条件。这已经取得了成果,如2019年在欧盟和日本之间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自由和安全数据流动区,并在2021年完成了与韩国的充分性谈判。”

声明指,“此外,正在与新西兰进行重要的工作,以确保欧盟以前的数据保护制度下通过的充分性决定的连续性。其他合作伙伴,如印度、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台湾和泰国已经通过或正在制定现代数据保护法。这有可能为未来的充分性谈判铺平道路。欧盟也在加强与东盟等区域组织和网络的对话,这些组织和网络在形成共同数据保护标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另就研究与创新问题,声明谈到,“研究和创新方面的国际合作对于绿色和数字转型以及促进增长、繁荣和社会福利至关重要。”

欧盟将继续促进与印太地区人力资本发展方面的合作

声明称,“欧盟与印太地区合作伙伴的合作将在‘地平线欧洲’研究计划下进行,与欧盟的全球研究和创新方法相一致。它将以开放的原则为基础,与更高水平的互惠性相平衡,并在尊重学术自由、性别平等、伦理、研究的完整性和包容性、开放科学和基于证据的决策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寻求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声明表示,“‘地平线欧洲’研究计划为具有共同价值观的合作伙伴提供了建立联系的可能性,以实现更系统的联合研究和创新机会。与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和新加坡的非正式讨论已经开始。欧盟还将继续促进人力资本发展方面的合作,包括通过‘玛丽亚·斯克沃多夫斯卡·居里行动方案’对研究人员进行培训和流动。科学合作和区域协作活动的发展也是欧盟-东盟伙伴关系的一部分。”

就教育问题,声明指出,“欧盟对教育的投资将增加到‘邻国、发展和国际合作工具’(NDICI)的至少10%--‘全球欧洲’,以期加强教育系统。最近,欧洲团队向全球教育伙伴关系认捐了17亿欧元,这将转化为对初等和中等教育以及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更多资助。新的‘伊拉斯谟+大学生交换计划’也将为印太地区和欧洲之间的学生和教师的学术交流提供持续的机会,特别是在与绿色和数字转型有关的关键政策领域。”

欧盟将致力于促进与印太伙伴的所有层面的连接

就基础建设和连接性问题,声明表示,“欧盟将致力于促进与印太伙伴的所有层面的连接。欧盟的方法原则,即可持续、全面和基于规则是这个印太战略的核心部分。”声明称,“欧盟和其成员国之间的全面伙伴关系对于发展这种合作至关重要。欧盟将促进对数字化的投资,并将欧洲与印太地区的合作伙伴更好地联系起来,包括通过欧洲团队倡议,并根据2021年3月欧盟关于‘欧洲数据网关’的宣言。”

声明续指,“这将部分通过帮助合作伙伴建立一个监管和政策环境来实现,该环境将吸引私人和公共投资,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满足可持续性标准并采用国际标准和原则。调动私人投资将需要成员国的公共银行和出口信贷机构与欧盟的私营部门和欧盟机构合作参与。在适当的情况下,除了‘邻国、发展和国际合作工具’(NDICI)--‘全球欧洲’之外,还将寻求与其他欧盟工具的互补性,如‘连接欧洲基金’、‘地平线欧洲’或‘投资欧盟’(InvestEU),以及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源和技术援助。”

声明介绍称,“欧盟的前两个‘连接性伙伴’,日本和印度,是印太地区的核心伙伴,东盟也是如此,欧盟与东盟在2020年12月达成了关于连接性的联合部长级宣言。欧盟将寻求与这些伙伴在联合项目上进行合作,同时寻求与澳大利亚和韩国等其他区域伙伴,以及美国和加拿大等国际行为体在多边(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和双边层面上加强合作。‘东盟-欧盟综合航空运输协定’(CATA)的谈判已经结束,这是第一个这样的区域-区域协定,包括37个国家,表明欧盟决心深化与印太地区的连接。”

此外,欧盟还承诺,“通过与东盟、新加坡和日本等本地区的伙伴进行运输对话,并在短期内与韩国和澳大利亚进行对话,加强最高技术层面的关系;继续资助具体领域的技术合作,如与一些亚洲地区的航空伙伴关系;继续欧盟与战略伙伴进行的双边海运和安全对话;继续开展空间对话,包括在适当的时候加入安全部分,并与该地区的伙伴建立新的交流。”

声明指出,“欧盟将进一步努力与东非和西印度洋的伙伴和区域组织进行连接,以确保与非洲联盟为2021-2030年批准的基础设施优先事项更加一致。太平洋共同体也应从更紧密的联系中受益。欧盟将寻求与南亚现有区域倡议的互补性。更广泛地说,欧盟将寻求在印太地区的南北联系方面的协同作用,并将继续参与亚欧会议的可持续连接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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